科研项目与科研奖励管理办法

作者: Sincera
发布于: 2026-04-14 09:25

科研项目与科研奖励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司的科研项目管理工作,调动广大员工申请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积极性,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科研项目分为纵向科研项目、横向科研项目和内部研发项目。

1. 纵向科研项目:纵向科技项目是指上级科技主管部门或机构批准立项的各类计划(规划)、基金项目,包括国家级项目、省部级项目和省厅市局级项目

1国家级项目一般指国家科学技术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财政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委员会下达的项目;

2省部级项目一般指省科技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下达的项目,以及除了国家科学技术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财政部以外的国家其他部委下达的部级项目。

3市厅局级项目一般指市级项目以及省厅级、局级项目(不包括省科技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 横向科研项目:指企事业单位、兄弟单位委托的各类科技开发、科技服务、科学研究等方面的项目。

3. 内部研发项目:公司根据发展需要,结合公司产品布局,经公司立项论证讨论确立的研发项目。

第三条 利用公司的平台基础、物质条件和技术积累所申请的项目,权属属于公司,参与项目立项申请、执行、数据获取、项目结题的员工均享有获得项目奖励的权利。

第二章 管理部门

第四条 研发中心是公司的科研项目事务主管部门,综合人事部和财务部是公司科研项目事务的辅助管理部门,三部门协调管理公司的科研项目工作,其主要职责与分工如下:

1. 研发中心制定公司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制度和流程。

2. 研发中心负责公司科研项目的运营工作,包括指南收集、立项申请、项目执行、中期考核、结题答辩等工作。

3. 综合人事部负责公司科研项目已授权知识产权的日常维护工作

4. 财务部负责负责公司科研项目相关奖项、奖金的资质审核工作和奖金的发放工作公司科研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

第三章 科研项目

第五条 署名原则:本着谁贡献谁署名的原则,对项目立项的参与人进行署名。严禁无关人员随意挂名,具体署名顺序由项目团队内部协商并报公司审批。

第六条 申请审批:项目团队提出申请后,经所在部门经理审核、研发副总审核后,方可申请。申报审批的内容包含项目名称、参与人及顺序、参与人权重分配、合作单位、执行周期、申请经费、管理部门和主要研究内容等。

第七条 权重分配原则:权重分配体现项目参与人贡献度的大小,具体分配由项目团队协商决定,奖励按照权重比例进行分配。

第八条 项目申请:项目的申请由项目团队完成。

第九条 项目奖励:公司鼓励申请国家、地方各级各类科研项目,项目获批以及顺利结题后,公司将对团队予以奖励。

1. 获得科研项目奖励的基本条件如下:

(1) 项目内容为我公司布局的研发项目或技术。

(2) 已经通过公司相关领导审批并同意申请(包括参与的项目)。

(3) 长春新斯达科技有限公司为项目承担单位或参与单位。

(4) 项目经费已到公司账户。

2. 项目的奖励标准为:

序号

奖励项目

奖励标准

奖励方式

1

国家级项目

项目到账经费的8%

经费到账后奖励到账经费的5%

项目结题后奖励总到账经费的3%

2

省部级项目

项目到账经费的5%

经费到账后奖励到账经费的3%

项目结题后奖励总到账经费的2%

3

横向/市厅局级项目

项目到账经费的2%

经费到账后奖励到账经费的1%

项目结题后奖励总到账经费的1%

第十条 对于横向项目和需要较多资源才能获取的纵向项目,奖励具体为:

1. 横向项目:奖励不高于项目总经费的20%给关键资源提供者。

2. 纵向项目:奖励不高于项目总经费的40%给关键资源提供者。

第十一条 获批的奖金按照项目经费到公司账户的批次,分批发给项目组。

第十二条 在项目申请前,项目执行过程中,以及项目结题后,未经批准禁止对项目内容进行文章发表、科技评价、评奖、会议论文投稿、会议口头报告、会议墙报、展览、广告、销售等一切行为。禁止外发公司的项目申请资料、结题资料、答辩PPT等公司内部材料给任何第三方或第三人。

第十三条 员工泄露公司科研项目材料,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给予处罚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 科研奖励

第十四条 署名原则:本着谁贡献谁署名的原则,对报奖项目的参与人、报奖材料的组织者进行署名。严禁无关人员随意挂名,具体署名顺序由科研奖励申报团队内部协商并报公司审批。

第十五条 申请审批:报奖团队提出申请后,经所在部门经理审核、研发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申请。申报审批的内容包含报奖项目名称、参与人及顺序、参与人权重分配、合作单位、报奖级别、管理部门和报奖项目主要内容等。

第十六条 权重分配原则:权重分配体现报奖项目参与人贡献度的大小,具体分配由报奖团队协商决定,奖励按照权重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七条 科研奖励的申请由报奖团队完成。

第十八条 奖励:公司鼓励申请国家、地方、学会等各种科研奖励,奖励获批后,公司将对报奖团队予以奖励。

1. 获得奖励的基本条件如下:

(1) 报奖内容为我公司布局的研发项目或技术内容。

(2) 已经通过公司相关领导审批并同意申请(包括参与的报奖)。

(3) 长春新斯达科技有限公司为奖励的主承担单位或参与单位。

2. 科研奖励的奖励标准为:按照归口管理部门给予科研团队奖励额的1:1进行配套奖励。

第十九条 配套的奖金一次性发给科研团队。

第二十条 在报奖申请前、报奖过程中、以及报奖结束后,禁止对报奖内容进行文章发表、科技评价、报纸报道、展览、广告、销售等一切行为。禁止外发公司的报奖申请资料、答辩PPT等公司内部材料给任何第三方或第三人。

第二十一条 员工泄露公司报奖材料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给予处罚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的修订及解释权归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所有。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长春新斯达科技有限公司

 

                                                    2022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