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平台管理办法
创新创业平台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创新创业平台(以下简称“双创平台”)的管理,激发员工创新创业活力,促进牙科材料领域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双创平台是为公司内部创业团队及外部创新项目提供办公场地、技术支持、资金扶持、管理咨询等服务的综合性孵化平台。
第三条 双创平台管理遵循“开放共享、择优入驻、动态管理、激励创新”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公司设立双创平台管理办公室,作为双创平台的决策机构。由公司总经理担任主任,成员包括研发总监、财务总监、综合人事总监及相关技术专家。
第五条 双创平台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
1. 制定和完善双创平台管理制度及操作流程
2. 受理入驻申请,组织项目评审
3. 为入驻团队提供日常管理和服务支持
4. 监督入驻团队履约情况,组织年度考核
5. 对接公司内外部资源,促进项目孵化转化
6. 建立和管理双创平台档案及信息库
第六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职责:
• 研发中心:提供技术指导、实验设备共享、研发资源支持
• 财务部:负责扶持资金管理、财务监督、预算审核
• 综合人事部:协助团队人员招聘、劳动关系管理;提供办公场地、后勤保障服务
第三章 入驻条件及程序
第七条 申请入驻双创平台的项目应满足以下条件:
1. 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聚焦牙科材料及相关领域
2. 具有创新性、可行性,具备一定的技术基础或市场前景
3. 项目知识产权清晰,无权属纠纷
4. 团队负责人及核心成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诚信记录
第八条 入驻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团队负责人须为公司正式员工,在公司工作满2年以上
2. 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具备项目所需的专业能力
3. 团队成员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开展项目工作
4. 团队结构合理,具备基本的经营管理能力
第九条 申请入驻须提交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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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料名称 |
份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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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创新创业平台入驻申请表》 |
2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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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项目创业计划书 |
2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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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团队成员简历及学历证明 |
各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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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项目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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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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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按需 |
第十条 从受理申请到作出审批决定,一般不超过2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四章 入驻团队的管理
第十一条 入驻团队应遵守双创平台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管理办的统一管理。
第十二条 入驻团队享有以下权利:
1. 使用双创平台提供的办公场地及公共设施
2. 申请使用公司研发设备、检测仪器等资源
3. 获得公司提供的资金扶持、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4. 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交流和推广活动
5. 优先获得公司投资或对外融资推荐机会
第十三条 入驻团队应履行以下义务:
1. 按入驻协议约定开展项目研发和经营活动
2. 按时提交项目进展报告和财务报表
3. 配合管理办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
4. 维护双创平台的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
5. 不得擅自转租、转借办公场地
第十四条 公司为入驻团队提供以下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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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类型 |
具体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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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支持 |
免费提供办公场地,面积根据团队规模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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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支持 |
根据项目情况给予2-10万元启动资金扶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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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支持 |
研发设备、检测仪器共享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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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 |
配备技术导师,提供专业技术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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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支持 |
提供财务、法务、人力资源等咨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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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支持 |
协助产品推广、客户对接、参展参会 |
第十五条 管理办对入驻团队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
• 项目进度:研发计划完成情况、阶段性目标达成度
• 创新成果:专利申请、论文发表、技术突破等
• 经营状况:市场开拓、销售收入、盈利能力等
• 团队建设:人员稳定性、能力提升、团队协作等
第十六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结果与扶持力度挂钩,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启动退出程序。
第五章 入驻团队的退出
第十七条 入驻团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退出双创平台:
1. 孵化期满,项目成功孵化并独立运营或被公司收购
2. 入驻协议约定的孵化期限届满,未能达到预期目标
3. 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4. 严重违反入驻协议或双创平台管理制度
5. 因自身原因主动申请退出
6. 其他应当退出的情形
第十八条 退出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 通知告知:管理办提前30日书面通知入驻团队办理退出手续
2. 资产清算:双方核对办公设备、实验器材等资产,办理移交手续
3. 费用结算:结清水电、网络等费用,退还押金(如有)
4. 知识产权处理:明确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办理相关手续
5. 注销手续:办理办公场地退租、门禁卡注销等手续
第十九条 成功孵化独立运营的项目,公司享有优先投资权。公司投资退出的项目,应按照投资协议约定享有相应权益。
第二十条 因考核不合格或违规被清退的团队,团队负责人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入驻双创平台。
第二十一条 退出团队涉及公司知识产权的,应继续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双创平台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长春新斯达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5日